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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80531004
标    题 政府说的诚信去哪儿了
姓    名 杨**
手    机 135****1819
身份证号 53302219**********
发件IP 42.243.82.*
写信时间 2018年05月31日
信件内容 说不分就不分,说改变就改变,政府天天挂在嘴上的诚信到底去哪儿了????口号喊得响彻天地。上到国家,下到省市、地方,信访人的合理诉求18年无人解决,总是找借口,一推再推,一迤再迤,不敢为、不作为、乱作为。你们都是神了,不是人。不要问我是何事,问信访局就知道了。因为妖怪都快炼成仙了!!!!!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杨绍华同志: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但从信件上看您并没有明确的诉求和相关问题反映,经与相关部门了解,得知您之前多次重复反映的问题是关于2000年国家统招大中专毕业生未能工作就业的问题,相关部门已经多次对你做出答复。现经查阅相关档案和政策文件,对你一直反映的问题再次答复如下:

    2000年,《关于做好我区2000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保署办发〔200044号)文件确定了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基本思路是:深化就业改革,转变就业观念,拓宽就业渠道,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宏观调控,逐步完善“国家宏观调控、各级政府和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模式,积极稳妥的建立“不包分配、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机制,积极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创办经济实体。根据文件政策精神要求,我县相应出台了《关于做好施甸县二000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施办发〔200038号)文件,就2000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了“统招统分”改革,改革过程中严格按照省、市(原行署)的工作部署开展执行,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2000年,我县大中专毕业生共356人,根据全县企事业空编、空岗、大中专毕业生人数和实际工作需要等情况,共设置了338个就业岗位(其中师范类提供的就业岗位208个,综合类就业岗位130个)。当年9月份,通过供需见面、择优录取,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就业245人(其中师范类就业136人,综合类就业109人),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111人,(其中师范类59人,综合类52人),就业率68.82%。后来根据岗位空余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于又设置了一批岗位对2000年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再次进行安置,共计设置就业岗位100个(其中师范类就业岗位59个,综合类就业岗位41个)。20012月份通过供需见面、择优录取,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就业100人(其中师范类就业59人,综合类就业41人)。通过两次岗位设置、供需见面、择优录取后,2000年的大中专毕业生共就业345人未就业11人。您当时也是属于2000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之一,并且也参加了先后两次的供需见面、择优录取,遗憾的是在有限的岗位竞争中你未被择优录取得以就业工作。根据保署办发〔200044号文件规定的对当年未就业的毕业生进入县人才市场,在三年内继续择业,三年内就不了业的毕业生进入县劳务市场或自谋职业的要求,你最后未能就业进行了自谋职业。

至于您在来信中反映的“政府的诚信去哪儿了,合理诉求18年无人解决,总是找借口,一推再推,一拖再拖,不敢为、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鉴于2000年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我县都是严格按照当时的文件政策执行,而且到目前为止也未收到中央、省、市对2000大中专毕业生未就业工作的人员进行安置补偿的任何文件政策,因此不存在您所说的合理诉求18年无人解决,总是找借口,一推再推,一拖再拖,不敢为、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另外,2000年对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统招统分”改革是时代发展进步的需要,是全国从上到下的政策,是针对2000年及之后所有大中专毕业生执行的,大家公平竞争就业上岗也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而且改革在任何时候都不可避免,国家经常会对一些领域的政策、工作进行改革调整,因此2000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的问题与政府诚信无关。

最后,希望您对政府回复理解,祝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施甸县人民政府

                                                201866

处理时间 2018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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